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检察院党组
公 告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对区检察院党组进行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1个固定意见箱:西峰区安化西路7号区检察院南门西侧。
二、设专门邮政信箱: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门前西侧区委巡察办意见箱,邮编:745000。
三、电子邮箱:xcb8870@126.com;
四、设专门值班电话:19996228870,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8:00。
五、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5年4月15日